拨开迷雾看“燃油税”
Date: 2008-12-07
进入2008年12月份,国际原油价格跌破50元/桶,近几天,新闻连播上不断有官方人士露出脸来宣称要出台燃油税,搞得我上下班挤公交车时,都听到公交车上有人在讨论燃油税。挤公交车的也谈论燃油税?实在热心的没有必要吧。
“燃油税”真的与你我的关系大吗?或者话题引申的更大点,这几年,农业、城建、卫生、教育等诸多领域的“费改税”,与老百姓关系大吗?
你以为“费改税”了后,你真交的要少些?如果你相信和期待。那么你就是“只缘身在此山中,云深不知处”了。
“燃油税”或者说“费改税”的本质是什么?本质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问题。
“税”与“费”的不同在于在于征收的依据和征收的单位不同。
“税”要经过“立法”才能征收。要新增或修改一个“税”种。得全国人民大会在北京举手表决后写在法律里,才能征收。
而“费”的征收,是根据各种“文件”、“精神”、“办法”。而且这个“文件”、“精神”、“办法”各级政府都可以出台。我们常见的收卫生费的、收数字电视安装费、收暂住证工本费的,是由市级单位出一个XX管理办法就能开收了。甚至于某个村委会、居委会都能拟定个XX文件,来依据XX文件的指示和精神征收费用。以至于我们经常看见一个“费”的征收,市级单位和区县级单位的“管理办法”不同而不知道该按照谁的标准征收。
再看征收单位的不同。“税”的征收只能由国税局和地税局来征收。即使是地税局,征收起来也是根据发票的金额按比例上缴给中央政府,中央政府可以根据发票来监控地方税务局。
但“费”的征收是由各级地方政府或者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来征收,收到的费用缴一部分给中央政府。但想想就能知道最后真正能交到中央政府手里的,还能剩下多少。
“税”与“费”的最本质区别在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谁来征收的问题。
“税”是中央政府先收到“国库”,再从“国库”分拨经费给各地方政府。
而“费”是地方政府收,再缴一部分给中央政府。
这两种方式表明看起来似乎最终结果一样。但是“税”的监控容易。但“费”的监控不容易。因此,如果用“费”的方式征收,中央政府因为无法监控而最后得到的太少。
为什么发票的监管这么严格,贩卖假发票要判死刑的,就是这个道理。我以前在康师傅工作时,报销时若不小心用了假发票,都要被财务打回来重报。因此,康师傅的员工都特别会辨别发票真假。
也有朋友看来上面文字后会想:“费”的征收依据和征收单位乱七八糟,谁都能来咬一口。“费”改成“税”后,征收更规范了,对老百姓的利益不是更有保障了吗?
从表面来看,似乎是这么个理。没有“费”了,地方政府就没有那么多隐性收入,那么公费吃喝、美女别墅、出国考察等现象就会少很多。
但是,政治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。是以“税“的形式征,还是以“费”的形式征,您认真想想,会发现其实这不是问题的关键。形式的问题只是表象的问题。更深层的问题,得看你自己的政治参悟能力了。
当然,对老百姓来说,关心的是“费改税”后,我交的是不是要少些。关于这个问题,我很难帮你回答。还是上面这段话,更深层的问题,得看你自己的政治参悟能力。
燃油税难产了10多年,一直没出台。关键不在于国际原油的价格高低。石油,作为最重要的基础生产资料,这里面牵扯的“税或费”的金额太巨大了。那么各利益机构的博弈也大,要协调好各利益机构,不容易。
即将推出的燃油税,估计应该只会涉及“汽油”,而不会涉及“柴油”,或者对“柴油”的征收应该会小很多。
只所以这样,是因为“柴油”涉及的利益群体太多,还没有找到好的办法协调。而“汽油”只和“养路费”、“过路费”、“过桥费”的利益机构有关。长期以来,我国对公路的修建和维护办法是中央政府出资修建,地方政府出资维护。那么地方政府维护的钱就来自于“养路费”。但是各个地方政府对“养路费”、“过路费”征收标准不同,某些征收也不透明。中央政府很难监管,搞到地方政府收了“养路费”、“过路费”后还时常叫穷,还要向中央政府要钱修路。这种状况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痛下决心“费改税”。改成“税”后,中央政府只需要对“中石化”和“中石油”这两个单位征收,监管多容易啊。
这次只所以选择国际原油价格猛跌的时候出台燃油税,是因为增加燃油税必然会增加最终价格,那么选择国际原油价格猛跌的时候出台,就可以使得增加了燃油税的最终价格,看起来不会比以前高,甚至可能还要低。这样老百姓的反感情绪就低,政府还能获得民心,多好的事儿啊。
举杯同庆吧。
by sunwen